证人笔录法律效力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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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01:27
证人笔录法律效力需要看证据的内容以及诸如作证的环境等因素确定。
机关针对证人制作的证言笔录作为书面证言的一种,具备书证与证人证言的双重属性。对于证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我国法律并未否定其证据力。作为公文书证,证言笔录推定具有形式上的证据力。但对其证明力,由于无证人出庭就证言笔录接受质询,需要其他证据予以补强,否则不得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01:19
最高法在证据规则问题上有 证人的证言必须出庭做证 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或是实在存在客观问题上的因素可以不庭 否则一般都是要出庭的
在去证要当事人因客观自己不能自行去证的情况下申请取证 才取证要不是不会去取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01:21
目前没有哪个法律要求律师调查笔录必须要两个人。
只是为了证据的证据力更强,建议两人以上调查,特别是刑事案件,另一方面也是对律师自己的保护。毕竟刑法第306条,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保护好自己,律师才能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