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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对门面承租人的影响及赔偿问题

2024-07-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门面遭拆迁,承租人可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承租人在门面房拆迁时有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金额根据经营效益和停业时间确定。房屋征收的情形包括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县级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为被征收人提供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一、门面遭拆迁,承租人能否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门面房出租给承租人经营的,拆迁门面房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今年经营效益和停业时间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房屋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拆迁门面房的补偿范围,其中包括被征收人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承租人在门面遭拆迁时,可以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经营效益和停业时间等因素,获得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以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房屋征收的情形包括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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