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学校、城区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园务管理工作,指导在园幼儿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幼儿个性化发展,现就我区幼儿园幼儿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幼儿档案的重要性
幼儿档案是对每个孩子在幼儿时期所有有价值信息的分类汇总,并结合幼儿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价,以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求。以幼儿成长档案为载体的教育评价工作,可以促进幼儿身体和心理共同健康成长,同时,在建立幼儿成长档案的过程中,通过观察、记录、评价、反思,可以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幼儿档案包括幼儿基本信息园级档案和幼儿个人成长档案两部分,其中:幼儿基本信息园级档案,又称园籍档案,是以园所为单位,汇总登记本园所有幼儿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建立园籍档案,可以进一步规范园务管理工作,维护幼儿园招生秩序,加强幼小衔接工作。
幼儿个人成长档案,简称幼儿成长档案,是全面记录和反映幼儿健康、语言、社会认知、科学探究等方面的情况,对幼儿个人成长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全区各幼儿园均应建立健全和规范管理幼儿档案。
二、幼儿档案的基本内容
㈠园籍档案:包括幼儿所在园所、序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父母基本信息、在园形式、入(离)园日期、爱好特长、健康状况等信息。幼儿在离园进入小学前,幼儿园可以打印统一的《区学前教育登记卡片》并盖章,作为幼儿享受完学前教育的一项纸质记录,存入幼儿成长档案。
㈡幼儿成长档案:凡是幼儿在幼儿园时期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录音、录像、照片等材料均应进行全方位收集归入幼儿成长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幼儿个体成长情况:记录和反映幼儿健康方面的材料(如幼儿健康、生理、心理健康登记表,卫生、饮食、行为习惯调查表,食物过敏史调查表等);
2.幼儿生活写真:主要反映幼儿在日常生活中趣事的材料;
3.幼儿活动纪实:主要是幼儿在各种节日、大型活动中形成的照片、作品等。
4.幼儿发展水平测评:主要是记录和反映幼儿语言发展方面、参加实践与体验活动方面、对自然常识认知与发展方面、参加艺术活动的材料、记录和反映获奖(表扬)荣誉方面的材料等。
三、幼儿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1.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关于幼儿档案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等的制度,并指定一名园级领导分管幼儿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幼儿档案进行检查和监督。幼儿本班教师是幼儿档案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幼儿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幼儿档案的管理应列入幼儿教师的岗位责任制。
2.幼儿园要在每学期初对本园幼儿进行园籍档案的录入、汇总工作,并于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二个月的第二周按规定格式将园籍档案信息(电子稿)上报区教局基础教育科。
3.幼儿成长档案应及时反馈、评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评价幼儿成长档案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赏识性原则——孩子的每一份作品都是他努力的成果,多给孩子鼓励和肯定,让他们在赏识中获得自信;
尊重性原则——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发展性原则——教师是幼儿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每个孩子都是不断发展的个体,幼儿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去支持引导幼儿,让幼儿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4.幼儿园及幼儿教师应鼓励和引导家庭共同做好幼儿档案管理工作,记录幼儿成长过程,科学评价幼儿、发掘幼儿潜能,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引导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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