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1、甲方将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出厂日期,上牌日期,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付款方式:过户前签定本协议,支付定金xx元,待过户完毕后支付余款。
3、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及违法活动(维护修理或被盗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5、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无关。该车自转让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7、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转卖(或者转借)他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9、随车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交强险单据。
10、本次交易转让时间:年月日时分。
11、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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