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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技术合作合同范本

2020-09-22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乙方:西安市北恒实业有限公司

  一、协议项目:《bh-2快速渗碳与碳氮共渗技术的应用》

  二、协议内容:

  由乙方负责,在甲方炉、产品上、在同样装炉量条件下,制定工艺技术方案,指导或现场调试,负责达到以下要求:

  在同样强渗、扩散温度条件下使甲方连续炉生产效率提高25%以上,生产周期由原来的分钟缩短到分钟以内(即原来每天生产盘,试验达到盘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还保证使甲方使用bh催渗剂的费用投入产出比达到1:2以上,即:投入10万元的催渗剂后可带来20万元以上的生产节约。

  对成本核算方法的约定(以月为单位):

  利润=产值增加额-电费增加-催渗剂+渗剂(甲醇、丙酮、丙烷、rx气煤油等)节约+其它费用节约。

  产值增加额=增加产量×吨产品渗碳单价(5000元/吨)

  电费:建议在固定条件(设备、产品装炉量)下实测,实测不

  方便时,以每吨钢材从室温30℃加热到920℃的理论电耗为准计算。由于采用bh技术前后设备条件无变化,故无效散热等不必另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q=g(c2t2-c1t1)÷0.80

  =1000kg×[0.678kj/(kg?k)×(930+273)k

  -0.11×4.2kj/(kg?k)×(30+273)k]÷0.80

  =8.45×108j

  注:c1:钢材的室温时的比热容=0.11×4.2kj/(kg?k)

  c2:钢材920℃时的比热容=0.678kj/(kg?k)

  g:每炉装炉量(kg),以1吨为例(包括料箱)

  0.80:设备电能转换成热能的转换系数

  由1j=1w?s,

  1度电=1000w×3600s=3.6×106j

  得q/(3.6×106)=8.45×108/(3.6×106)=235度

  渗剂节约费用:采用催渗剂后单位产量的渗剂消耗必然降低,费用也

  自然降低,按实际消耗变化计算。

  其它节约:工装、挂具、设备等寿命的延长,人工、设备、厂房

  利用率的提高等费用,由双方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此类费用即使不计算,投入产出比也会远高于1:2。

  产品各项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现生产水平,其中:

  碳化物级别:**级。

  马氏体残余奥氏体:**级。

  表面硬度:hrc。

  渗层范围:mm。

  三、协议方式:

  乙方对bh渗碳技术的稳定性、可靠性负责,要求直接用正式产品进行试验,并对按乙方工艺路线试验产品质量达到a、b、c、d要求负责。

  乙方派人现场制定工艺、指导操作,甲方负责执行。

  四、试验效果确认:

  原则上以甲方在标准方法和仪器下的检验结果为准,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甲方应在试验产品出炉1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乙方及时调整下一步工艺;如果甲乙双方对检验结果分歧较大,可委托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检验。

  五、项目验收:

  用户自行试验时由用户自行确定项目的验收。

  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试验达到本合同预期指标后3天内,由甲乙双方根据试验结果进行项目效果确认,确定试验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如果确认达到合同要求,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工艺技术应用稳定性验证期,期限个月,到年月日结束。

  在此期间甲方完全按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方案执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传真、信函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协助解决。

  六、费用的`收取:

  催渗剂费用:按实际消耗收费,款到发货;无税价:型元/份(份的定义:每200升约160公斤渗剂所需要的催渗剂的量。固体约160克/份,液体1升/份、重约0.78-0.81公斤)。

  现场调试服务费:6000元/次、时间不超过6天,预先支付。

  每项技术的使用权转让费:连续炉为两万元整,转让费在调试成功,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七、对知识产权的约定:

  由于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本技术已被国家科委和国家安全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机密技术”,详见国科发计字〔〕487号。本技术知识产权为乙方独有,技术协议结束后甲方只享有本技术的使用权,并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不窃取和泄漏国家机密,不转送、转卖催渗剂给其他任何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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