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二、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三、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四、会议坚持讲效率、开短会原则,发言者做到事先准备,简明扼要,畅所欲言,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会议为:物业部办公会议、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班组例会。
1、物业部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物业部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各公司经理、物业部职能主管及相关人员。
2、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3、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号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4、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组长(负责人)以上。
5、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六、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召开会议。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七、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八、开会时与会者应尊重他人发言,使会议正常进行,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或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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