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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

2023-03-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强化服务管理功能。一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法明确街道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权限,突出基层党建、城市综合管理、公共服务与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指导社区自治、动员社会参与等职能,切实将职能回归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厘清街道和社区之间的职责边界和事权关系,探索制定街道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夯实街道综合管理基础,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领域政策措施有效实施。

2、转移履职工作重心。积极争取区委编办、区经信投促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效推动街道工作重心从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和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逐步形成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各司其责,共同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格局。

3、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辖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社合作,力量互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重点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文化教育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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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将街道更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和多元化。

4、推动社区自治职能归位。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动街道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街道不再将职能范围内的事项转移给社区承担,也不干涉社区自治事务,平时与社区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主要作为“费随事转”的重要依据。需社区协助完成的服务事项,主要通过服务外包、项目化管理等方式委托社区实施。

(二)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提升党建带社建水平

持续抓好党建,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抓好新兴领域“两个覆盖”。突出党在社区发展治理的领导作用,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水平,重点抓好龙伏社区板块化集成建设。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腐败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2、推动项目建设,大力促进产业向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提升天府沸腾小镇建设水平。创造生活消费场景,加快推进绿道经济,形成文化旅游消费端和供给端的有效对接,全面体现生态价值,努力创建绿色发展、高效发展、品质发展的先行区,实现“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将“抱着熊猫吃火锅”的品牌影响进一步扩大。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二台子安置小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叠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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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回龙村连接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三是发展好服务业,加大酒店用品城、海峡茶城、厚诚汽车4S店等项目扶持力度。进一步招引符合三河产业特色的企业。进一步提升旅游业辐射带动消费能力,结合熊猫星球项目打造,深挖熊猫文化底蕴,全面提升区域旅游热度。

3、加大民生投入,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化水平。创新促进就业工作方法,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扩大下沉服务范围,优化手续流程,切实让群众少跑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重点加强物业小区平安建设,高压禁毒防毒。提升网格化服务满意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做好依法治区工作,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加强信访维稳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狠抓生态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加快锦城绿道建设,变生态资源为资本,提升成北生态屏障建设水平。加大河渠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做好黑臭河道截污工程。深入“脏、乱、差”治理,精细化环卫作业标准,加大背街小巷整治工作力度,探索街长制工作实效,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打造一条风貌示范街道,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着力打造城乡环境治理新亮点。

二、部门预算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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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街道办事处属行政单位,内设9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城乡发展中心。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共有编制65人,实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编制31名,实际29人;事业编制34名,实际31人,其中工勤编制2名,实际6人。

三、收支汇总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合计3476.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3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从而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均衡性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以及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6.97万元,占100%,增加471.3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从而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均衡性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以及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9年预算支出合计3476.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3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从而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均衡性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以及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02.96万元,占23.09%,增加195.8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14人;项目支出2674.01万元,占76.91%,增加275.5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均衡性转移支付纳入年初预算以及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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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8.07万元,占27.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5万元,占3.32%;卫生健康支出26.78万元,占0.77%;城乡社区支出2290.47万元,占65.88%;农林水支出86.30万元,占2.4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1、2010301行政运行预算数为380.6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21.73万元增加58.91万元,增加18.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费、水电费等。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28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00万元减少20万元,减少6.6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3、2010350事业运行预算数为280.1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83.2万元增加96.99万元,增加52.9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工资奖金绩效、办公费、水电费等。

4、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预算数为5万元,2018年预算数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5、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12.2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12.24万元,增加100%,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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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82.3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8.43万元增加23.96万元,增加41.0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数为32.9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3.37万元增加9.59万元,增加41.0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3.6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2.12万元增加1.56万元,增长12.8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3.1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8.19万元增加4.91万元,增加59.9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0、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为2290.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727.6万元增加562.87万元,增长32.5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均衡性转移支付纳入预算及安置小区物管费增加。主要用于城乡环境整治、巡逻、物业管理、道路维修维护费。

11、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预算数为86.3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65.90万元减少279.60万元,减少76.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社区干部报酬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社区办公经费及治保巡逻队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2.96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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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67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8万元,主要包括:独生子女奖励金。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核定车编5辆,2018年末实际车辆保有量为5辆。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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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外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127.4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5万元,增长22.4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0.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88万元,增长24.63%,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民集中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增加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费用增加。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0.57万元。主要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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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末,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新都区人民政府三河街道办事处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6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覆盖率达到77%。其中,村(社区)办公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提高两委干部对所在村社区两委工作的满意度;治保会巡逻队经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提高村民对居住环境以及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农民集中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提高群众对居住小区的满意度;税收平台维护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促使税收工作更好的开展,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目标任务;城乡环境整治经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保持清洁常态化,垃圾及时清运,提高市民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满意度;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保障聘用人员工资、绩效,提高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加强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促过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均衡性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达到三河过境道路、铁路、周边沿线环境整洁,无白色积存垃圾等,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率100%,垃圾日产日清,市政道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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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完好无损,路灯管护良好,杜绝有灯不亮,日常亮灯率保持99%以上,绿化管护良好,生长茂盛,整齐靓丽;非税征收业务费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包括:保障城管办有效运转,非税征收业务达到100%,做好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城乡卫生保持清洁,有效治理脏乱差,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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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道路交通安全: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指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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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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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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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由各单位从预算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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