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公司破产债务应当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是职工工资补偿金等,欠缴的保险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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