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协议书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分割财产的基本情况;
3、财产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4、分割财产的原则;
5、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手续等。
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按照平均原则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先确定夫妻共有财产,法定夫妻共有财产包括: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费;
5、婚后用公用财产购买的房屋;
6、投资收益,本金和孳息除外;
7、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
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归谁所有做口头或书面形式的约定,双方都无异议的,离婚时就按约定处理。当然,当事人达成以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为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若离婚未成或诉讼中反悔的,则该协议视为没有生效,按实际情况重新分割。若离婚时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发生分歧的,首先按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平等,照顾妇女儿童等分割。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如何写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书
离婚后写财产纠纷起诉书的格式与一般民事起诉书相同,具体如下:
1、民事诉讼起诉书标题是民事起诉书;
2、明确原被告的基本信息;
3、离婚时有未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或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或者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该财产,原告起诉时,要在起诉状的诉讼请求部分写明要分割的财产和具体的分割方案;
4、事实理由部分要说明分割财产的来源、财产的基本情况、分割理由和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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