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多次签注的,香港、澳门是不同的:
1、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 3 个月一次、3 个月二次、1 年一次、1 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 7 天
2、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1 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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