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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能如何答辩

2020-06-23 来源:意榕旅游网

离婚开庭的答辩方法:

1、补充应提交的证据,防止证据过期。根据最高法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在立案时会给原告一份举证通知;

2、注意联系主办法官,及时了解开庭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开庭前三天向双方送达传票;

3、不要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和谈判。虽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在法庭上看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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