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企业需要按照公示操作流程进行信息填写、报送和公示。具体流程包括登录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企业信息表单,提交并公示信息,信息将自动存档并可随时查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公示全部六项信息,其他企业只需公示其中的(3)(4)(5)(6)项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准确,应及时进行更正并公示。
法律分析
一、公示操作流程1、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时设定的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到“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界面。2、填写。企业登录成功后,系统会显示企业信息填报表单,由企业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填写期间随时可以存档,下次登录后可继续填写。企业即时公示内容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公示全部六项信息,其他企业只需公示其中的(3)(4)(5)(6)项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1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变动的,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3、报送。企业填写完毕后,经确认填报内容完整无误的,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完成公示信息的报送。4、公示。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提交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审查,相关信息直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5、存档。企业即时公示信息,将自动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档,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6、更正。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即时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同时向社会公示。以上则为法人变更后怎么公示此问题的解答
结语
法人变更后,企业需要按照以下公示操作流程进行公示:登录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企业信息表单,包括股东出资、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知识产权出质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公示全部六项信息,其他企业只需公示其中的(3)(4)(5)(6)项信息。变更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公示;10月1日以后发生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公示。企业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报送公示信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审查,直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信息将自动存档,并可随时查询。若发现公示信息有误,企业应及时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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