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范围如下: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