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户口是指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法律分析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拓展延伸
农村户口的权益和政策保障
农村户口的权益和政策保障是指针对农村户口人口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旨在保障农村户口人口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其中,农村户口人口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农村低保等。政策保障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农村卫生保健政策等,以确保农村户口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农村户口人口能够享受到与城市户口人口相近的权益和保障,实现城乡之间的公平与平衡。
结语
农村户口的权益和政策保障,旨在保障农村户口人口的合法权益和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农村户口人口能够享受与城市户口相近的权益,包括土地使用权、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低保等。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出台了扶持政策,如土地承包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和卫生保健政策等,以满足农村户口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这些措施旨在实现城乡之间的公平与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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