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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

2020-11-10 来源:意榕旅游网

精神病赔偿标准如下: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21元四个等级。
先经过医学鉴定看精神病人是否处于病发期,属于病发期杀人根据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不对精神病人处于刑罚,由政府移交精神病院。其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经济损失。
不属于病发期杀人。可以依据《刑法》中故意杀人罪提出公诉。受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从精神病人个人财产补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但不予赔偿精神损失。
关于神经病人杀人要不要坐牢这个问题,需要分三种情况分析。
第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划分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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