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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劳务经济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2024-01-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个人与个人劳务经济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私人劳务纠纷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

劳务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处理:

1、找委员会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子做分析并做出仲裁;

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劳务纠纷是指以活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通常表现为一种劳动形态,劳务关系,例如雇佣关系。

二、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如下: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过程中,仲裁员根据案情适用如下程序: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是否到庭,宣布开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义务以及是否申请回避等情况;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进行当庭调查;根据当事人的

5、在仲裁庭开庭裁决意见进行最后调解,达不成调解的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6、裁决作出后,对于当庭裁决的,仲裁庭应在7日内送达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当事人接到仲裁裁决书后,仲裁程序即告终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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