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材料: 1、《杭州市 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费拨付申请单》 2、《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 3、身份证(或市民卡) 4、就诊病历 5、医疗费收据原件 6、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 7、出院小结、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报销流程: 1、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其中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报销款支付: ①“现金支付”方式:凭经审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的结算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财务窗口领取报销款。 ②“单位转账”方式:通过财务转账将报销款拨付至所在单位。 《 社会保险法 》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 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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