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规定15提要:楼道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及物品,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托克托县有关消防规定,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保安组长为消防责任人,保安人员为义
务消防员。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三: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
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四: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订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五: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
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六:楼道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
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七:不得损失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板、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八:社区内严禁经营或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
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住宅旁燃放烟花、爆竹。
九:安全使用汽油、明火,要经常保持燃具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
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十: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一: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十二: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部门并拨打火警电话119,及时关闭电闸,迅
速离开住所。
十三:根据市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况,经报请有关部门
批准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3、不按规定使用煤气的;
4、擅自挪动用灭火工具、器材和消防设备水源的。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
1、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十五: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刁
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者,送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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