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理想;魏明
【摘 要】通过对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现状的梳理分析,从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制度、培养培训能力等维度全面展示我国近些年在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方面取得的成就,并提出推动中职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与构想. 【期刊名称】《职教通讯》 【年(卷),期】2011(000)001 【总页数】5页(P23-27)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能力建设;现状分析 【作 者】郝理想;魏明
【作者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职教所,河北秦皇岛,06600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职教所,河北秦皇岛,06600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710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提出了“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启动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其实施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广大职业学校和许多知名企业、国内外研究机构积极支持、参与了
项目开发与实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开创了中国特色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新阶段,全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渐趋完善。
1989年,原国家教委先后批准天津大学等8所高等院校设立职教学院或农村职教培训中心,同时作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把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提出,中央财政投入2 000万元用于在全国重点建设50个职教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同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推荐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工作,分1999年、2000年、2001年三批遴选确定52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同时确定了上海宝钢集团等6个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2003年,华中科技大学和集美大学被批准为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2007年,清华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也被批准为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至此,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已经发展到56个,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也发展为8个,全国大多数省市和有关行业部门也相应建立培养培训基地300多个,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网络基本形成(如图1所示)。
为了推动中职师资队伍的建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制度建设。
1.教师管理制度。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第一次全面地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待遇、奖励等方面做出了法律上的规定。1995年《教师资格条例》、1996年《职业教育法》等相继颁布,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其中1996《职业教育法》对兼职教师的法律地位首次予以明确。
2.教师职务制度。1986年的《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对职业高中、中专和技工学校教
师的职责、任职条件、考核和评审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高级、中级、初级、教员三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3.教师继续教育制度。1999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提出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建立与校长选拔、聘任、考核相结合的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持证上岗”和校长培训制度;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2006年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中进一步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4.师德建设制度。2000年《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指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抓紧抓好”。
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就一直在探索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网络。1979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吉林职业师范学院两所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同时,各地方也通过将分校或专科学校升格等途径先后建立了9所职业技术师范院校。①这11所院校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在职教师资培养方法、办学模式等方面探索与实践的开始。
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进入中等教育结构调整和教育体制改革的阶段,加强了职教师资培养机构的建设。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中提出:“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有计划地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师资,省、市、自治区应积极筹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这已为国家和省级两级职教师资培养框架奠定了基础。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又一次明确要建立若干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以解决发展职业教育与师资严重不足的矛盾。1989年,国家教委先后批准天津大学等8
所高等院校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或农村职教培训中心,作为国家教委直接联系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这些政策的引领下,我国逐步构建了以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普通高校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为主体的职教师资培养框架。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国家加大了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校长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1993年,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职业中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意见》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托有条件的普通高校、教育学院等建立1至2个培训机构,实施职业中学校长培训工作。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要努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职前与职后教育培训相互贯通的体系”,“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5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地方也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网络”。2006年,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提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至此,“培养培训并重、职前职后一体”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网络初步建构起来(如图2所示)。
自1978年国家劳动总局向国家计委提出《关于恢复四所技工教育师范学院问题的请示》,同意建四所技工师范学院,即天津技工师范学院、吉林技工师范学院、山东技工师范学院、河南技工师范学院以来,我国职教师资培养方面已全国已建成56个国家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其中,近50个基地是依托高校建立的。这些培养培训基地是我国中职师资培养的主力军。统计资料显示,全国56所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养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全国56个基地职业教育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11 170人,
比2000年培养人数增长了5倍(见图3)。
2007年,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省(区、市)要针对教师实际培训需要,通过“基地培训”、“企业实践”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完成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12万人的任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目标是,通过培训使参与培训的教师树立起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进一步增强教学能力,了解课程和教学改革方向,掌握相关专业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具备初步的课程开发能力;教师的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比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关键技能;教师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了解现代企业生产状况、技术水平、用人需求信息,熟悉生产工艺流程和岗位操作规范,加深对学校教学和企业实际联系的理解。各省市在实际开展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时,培训人数均大大超出《指导意见》中计划分配名额。例如,北京市计划分配名额为2 110人,实际培训8 290人;重庆市计划分配名额为2 510人,实际培训4 545人;云南省计划分配名额为2 950人,实际培训10 920人;河南省计划分配名额为8 490人,实际培训41 454人。
综上所述,我国近些年来在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方面已取得不错的成就,而要推动中职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我国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来推动和保障职业教育发展,中职教育师资培训的发展与我国经济的发展一样有不平衡性,主要表现为:一是区域之间投入不平衡。从财政与政策支持、实践方面来看,城市职教师资培训的发展速度比较快,农村职教师资培训的发展则严重滞后。东、中、西部区域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国家的教育投入总量比2006年提高了30.43%,但东部省份教育投入额几乎是中、西部的两倍,个别省份差距悬
殊,如2006年广东省教育投入占国家教育总投入比重(8.3%)几乎是陕西省所占比重(2.2%)的4倍。[1]二是企业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企业的职业培训开展有声有色,职业培训已对企业经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一些企业则缺乏技能培训的意识。三是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的发展不平衡,人们轻职业培训、重学历教育的观念里仍然存在。为此,应加强区域间的合作,统筹调配、利用资源培训师资,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区域间技术交流,提高区域资源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集团的优势,让更多具有很强教学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院校、基地承担职教师资的培训任务。使参与培训的教师给学校带来生产科研第一线的新技术、新工艺和社会对从业人员素质的新要求,使参与培训的职教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时能有更好地环境向“双师素质”教师角色转化。 根据2009年的统计,我国有中职教师90多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则是2 178万人,生师比从2000年的16∶1攀升到现在的24∶1,中职教师数量与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很不相称。《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0]5号)要求确保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830万人。这样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将达到2 500万人左右,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达到110万人左右,考虑到师资队伍的自然减员因素,中职学校仍需新增大量教师。同时,职教师资结构仍不均衡,如专业课教师与文化课教师比例失衡;教师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失调,“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偏低;重点专业师资及高技能教师匮乏,具有高级讲师、高级技师、技师职称的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师资年龄结构失衡,青年教师和老年教师过多,中青年教师比例不足等等。[2]应尽快完善师资补充机制,加快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要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国家基本标准,推动各地制订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通过“流动编制”聘请兼职教师的机制。另一方面,增加职教师资本科班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探索职教师资本科班在普通高考中提前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的
办法;开辟职教师资本科班招收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渠道,定向培养职教师资;开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定向培养职教教师的渠道。在行业内逐步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企业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广泛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相结合的终身教育培训体制,规范行业特有及相关专业教育标准,开发与岗位规范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确定行业教师“双师型”标准和认证途径,保障“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3]
对教师进行规范管理,也是中职学校师资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本着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使师资管理工作有完善的保障机制。从教师来源看,中职学校教师个人专业能力、基础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参差不齐。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职学校任教,应到职教师资培养基地接受一年的教育专业培训和技能训练,通过考核并取得教师资格;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人士报考、应聘职教专业师资和实习指导教师;继续从企业、行业聘请兼职教师,使兼职教师队伍保持适当比例。在师资资格认定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制订出与中职师资工作特点和要求相适应的资格评定标准,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其原则应是既要重视以学历达标为先导、以动手实践能力提高为辅助、教育教学方法培养为补充的培养和使用理念,也要突出以动手实践能力达标为主导、学历提高达标为辅助,重视职教教学方法养成的师资培养和使用的现代理念。[4]在师资进修方面,在鼓励教师加强自我提高的同时,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各种进修与培训,积极创造条件让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校际之间及与企业界的交流参观活动,激励教师参加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规律和方法技术的自觉性。在教师发展方面,建立职教师资的全员终身培训制度,社会应为职教师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足够的物质条件、资金条件、信息条件和舆论条件的支持,政府应为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需的、切实的政策支持,在用人机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津贴分配等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中,适当地向“双师素质”教师倾斜。
注释:
① 地方举办的九所院校为: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常州技术师范学院、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北农业技术师范学院、上海技术师范学院、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浙江农村技术师范专科学校、山西职业师范专科学校。
② 本图数据未含全部56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统计数据,仅为40所基地统计数据。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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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雪春.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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