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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范各庄矿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2020-07-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

矿 井 水 害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审 核: 地测科长: 地测防治水副总: 总工程师: 股份总工:

编制单位:开滦股份范各庄矿业分公司 日 期:2015年12月31日

目 录

1.总 则 ....................................................................................................................................................................... 1 1.1编制目的 ............................................................................................................................................................ 1 1.2适用范围 ............................................................................................................................................................ 1 1.3应急工作原则 .................................................................................................................................................... 1 2.矿井水害危险源分析 ................................................................................................................................................ 1 2.1矿井概述 ............................................................................................................................................................ 1 2.2水害危险源情况简介......................................................................................................................................... 2 2.3各类突水预兆 .................................................................................................................................................... 4 3.组织机构及职责..................................................................................................................................................... 4 3.1应急组织体系 .................................................................................................................................................... 4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 5 4 预防与预警 .............................................................................................................................................................. 7 4.1 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 7 4.2预防措施 ............................................................................................................................................................ 8 4.3 预警行动 .......................................................................................................................................................... 12 4.4 预警级别 .......................................................................................................................................................... 12 5.信息报告程序.......................................................................................................................................................... 13 5.1 信息报告要求与流程 .................................................................................................................................... 13 5.2 信息报告方式 .................................................................................................................................................. 13 5.3 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 13 5.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 14 5.5向外求援的方式 .............................................................................................................................................. 14 6.应急响应 .............................................................................................................................................................. 15 6.1 响应分级 .......................................................................................................................................................... 15 6.2 响应程序 .......................................................................................................................................................... 15 6.3 扩大应急 .......................................................................................................................................................... 23 6.4公众动员 .......................................................................................................................................................... 23 6.5应急行动 .......................................................................................................................................................... 24 6.6应急结束 .......................................................................................................................................................... 25 7.现场处置方案.......................................................................................................................................................... 26 7.1 处置措施 .......................................................................................................................................................... 26 7.2 矿井水灾避灾路线 .......................................................................................................................................... 29 8.信息发布 ................................................................................................................................................................. 29 9.应急恢复 ................................................................................................................................................................. 29 10.保障措施 ............................................................................................................................................................... 30 10.1通信与信息保障 ............................................................................................................................................ 30 10.2应急队伍保障 ................................................................................................................................................ 30 10.3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 30 10.4经费保障 ........................................................................................................................................................ 31 10.5其他保障 ........................................................................................................................................................ 31 11.培训与演练 ............................................................................................................................................................ 32 11.1培训 ................................................................................................................................................................ 32 11.2演练 ................................................................................................................................................................ 32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指导性法规、政策、文件,保障国家财产和煤矿员工的生命安全,在发生突水灾害事故时能够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范各庄矿业分公司井下所有区域。

1.3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启动迅速、措施得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综合治理。

2.矿井水害危险源分析

2.1矿井概述

范各庄矿业分公司是新中国第一座自行勘察、自行设计、自行建造的大型现代化矿井,1955年4月勘探,1958年6月开始建井,1964年投产,采用竖井、分水平、分采区石门、集中上山、分阶段的开采方式。井田面积31.78平方公里。井田内可采煤层共六层,即5煤、7煤、8煤、9煤、11煤、12煤,其中11煤局部可采。分四个开采水平,其标高分别为-310m、-490m、-620m、-800m。目前,-490m、-620m水平为主要生产水平。1996年核定矿井综合生产能力320万吨,1997年矿井年产量达到325万吨。2002年矿井年产量达到410万吨,达到了设计标准。2006年核定矿井综合生产能力450万吨,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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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470万吨, 2014年计划产量460万吨。2015年公司采掘生产区域主要集中在二水平北翼、南三、南四、南五、三水平北翼、南一、南二、南五、四水平南一区域,开拓工程为411南一中部轨道石门、2539回风上山等。

范各庄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自1964年投产至今,累计发生大于1m3/min的透水灾害30次,其中一次淹井,一次淹水平。透水量大于2.5m3/min的突水,均与隐伏导水构造有关。目前,矿井主要的突水威胁为老空水和陷落柱水。

2.2水害危险源情况简介

我矿自上而下含水层有Ⅰ 冲积层含水层,Ⅱ 5煤顶板砂岩含水层,Ⅲ 5-12煤间顶底板砂岩含水层,Ⅳ 12煤底板砂岩含水层,Ⅴ 14煤-K3灰岩含水层,Ⅵ 奥陶灰岩含水层。

由于局部存在岩溶陷落柱和大中型断裂构造,沟通各个含水层,对采掘工程造成潜在的水害威胁。

通过对我矿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确定了如下水害危险源并作分析如下: 1)第四系冲积层含水层危险源

井田范围内第四系冲积层由北往南逐渐变厚,由50m到400m,含水较丰富。由于留设了足够的防水煤柱,建矿以来,此含水层未对我矿采掘造成危害。

2)煤层顶底板含水层危险源

我矿各煤层顶底板含水层赋水性略有差异,但普遍富水程度低,在掘进和回采过程中以淋滴水的方式进入采掘空间,仅造成局部积水,对矿井没有威胁。

3)奥灰含水层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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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矿奥灰含水层赋水性极强,根据已有钻孔资料显示,目前井田范围内O18孔控制最薄隔水层厚度为163m,本矿最深区域12煤层底板至奥灰界面隔水层所承受最大水头压力为9.64Mpa,远小于《带压开采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所求得的安全水压。所计算的各控制点得突水系数最大值为0.05 Mpa/m,甚至小于受构造破坏地区的突水安全系数0.06 Mpa/m。结合现有相关资料计算结果显示,本矿井 “突水系数”和“安全水头值”,均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中有关技术参数标准。综合技术资料显示本矿不受奥灰含水层水害威胁。

4)岩溶陷落柱危险源

我矿岩溶陷落柱危险源发育于奥灰含水层,上下贯通导水,对开采构成严重威胁。但通过井上下钻探、放水连通实验、地下水动态观测、三维地震等手段探测,结合补给、径流、排泄的水文地质特征分析,确定我矿14个岩溶陷落柱的发育范围仅在井口向斜区4Km2范围内,占井田总面积的八分之一,其它区域没有发现岩溶陷落柱存在。已发现的陷落柱中,仅9#、10#为全充水型,1#、2#、3#、5#、6#、8#、12#、13#为边缘充水型,4#、7#、11# 、14#为疏干型。9#、10#陷落柱已进行注浆封堵治理。 5)采空区积水危险源

由于范矿属缓倾斜多煤层开采,煤层间距小于采后冒落裂隙带高度,采后形成的采空区积水对同层斜下煤层和垂直下伏煤层开采构成一定威胁,但其积水压力都小于1.0Mpa,边界空间位置明确,易于探放。今年主要有3090(4)、3625、3125S、2321NX、3291N、3573N、4173S工作面受老空水威胁较大,必须按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探放。 6)大中型地质构造危险源

大型构造主要包括塔坨向斜,毕各庄向斜,F0断层、F4及 F5大断层组。构造中心区域裂隙发育,具有蓄水和导水功能,由于对其水文性质认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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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中小型导水构造导致的突水常具有突发性,较难预测,但水量一般不大,威胁较小。 7)汛期暴雨洪水危险源

井田范围内汛期为每年的6月~9月,降雨多集中在7、8、9月三个月,其多年平均降雨量为463mm,占全年平均降雨量的75%。矿井涌水量无季节性变化,不受大气降雨的直接影响。地面汛期水害防范重点为沙河防洪和井口防洪,沙河防洪以沙河桥监测站为基础,监测沙河水位,为井口防洪提供水位数据。

2.3各类突水预兆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电话96700或67739),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为做好突发事故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范各庄矿成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矿井井下水灾事故的指挥工作。

发生矿井井下水灾事故后,经理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应急指挥部,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经理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经理未到之前,由副总指挥指定人员负责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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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指挥机构及职责

设立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全矿的突发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 指 挥:经理

副总指挥:各分管副矿级领导

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各职能部室及单位负责人、矿山救护队长。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生产技术部调度室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矿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策; 2.具体负责指挥本专业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3.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对本专业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4.及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报告突发事件;

5.随时与危机现场保持联系,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总指挥职责: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工程师处理灾害并根据总工程师命令,召集本专业所有单位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随时接受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险和灾害处理任务。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成员职责: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技术人员和职工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各种资料、图纸、设备和材料。

矿山救护队队长职责: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办公室,在矿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矿应急预案的实施、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办公室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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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职能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承担。

各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任务和职责:

矿救护队(总部在吕家坨矿):控制和处理初期事故,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完成煤矿事故救援工作。在集团公司救护队到达前,对本矿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在集团公司救护队到达后,听从集团公司救护队指挥,协助集团公司救护队工作。

井口急救站: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到指定地点抢救伤员,组织好护理,药品、器材满足供应,制定抢救计划,积极抢救治疗。

综合办公室: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和技术专家,安排应急救援所需车辆,下发各项管理规定和文件。

调度室: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经理、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室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矿其他领导及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经理的命令,并按“计划”规定召集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参加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医院: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并做好喷洒消毒药品、灭菌免疫工作。

财务部:确保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保卫科: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党建部:做好新闻发布,宣传应急救援先进事迹。负责接待职工家属,慰问救援队伍,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家属妥善安置,及善后工作。

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妥善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

设备科:负责及时准备好必需的器材,并迅速发运到指定地点。 工会: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家属妥善安置,保障全矿正常生产、生活基本条件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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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后勤科:保障救灾人员的饮食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井运区: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往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能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安全管理部: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的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对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实行有效的监督,核对井下人数,并对入井人员进行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严禁无关人员入井。

安全监测科:保证矿救灾指挥部与各方面的通讯联络畅通,按矿调度室通知,随时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电话,开放事故信号。

通风区: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重视主通风机的工作状态,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对没有持经指定的副经理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

机电科:根据经理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要扇风机工作管理,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生产技术部: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经理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地质科:负责矿井防治水全面技术工作,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图件、设计和资料,并根据经理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1.地质科要积极深入井下进行矿井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并上图。

2.地质科要维护好矿井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加强对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定期对井下各涌水点水量进行观测,发现水文动态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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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质科每月编制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进行水害预测分析,预报审批后随生产计划下发到各采掘单位,并进行每周隐患排查,对受水威胁地区下发业务联系单和临时通知单。

4.对井下有突水征兆、有可能发生突水或已发生突水的采掘工作面,地质科要安排好人员重点进行监测监控。

5.各采掘工作面由施工单位负责每班对各自生产地区涌水及排水情况进行监测监控,发现工作面有突水征兆或水量增大,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地质科值班室。

6.机电科负责每天记录矿井总的排水量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排水量有急增现象时,立即查明原因,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2预防措施

地面预防措施:

1.查清井田内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结合矿井具体情况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制定防止洪水溃入井下实施措施和预案。

3.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泄洪沟或排水渠。雨季前要对泄洪沟及排水渠进行清理,以保证泄洪和排水。

4.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孔口盖,报废钻孔要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沿钻孔流入井下。

5.雨季来临前,由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对地面防汛系统、防洪沟、排水沟进行详细检查,并安排供电公司和行政科对排水沟、防洪沟进行彻底清理一次,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6.雨季前,井口防洪相关单位将防洪设备和用具准备充分,机电科准备至少3台防洪泵及配套设备和充足的防洪沙袋和沙子,设备科准备好50套雨衣,50双胶靴,1000条纺织袋和镐、锨各50把,切实组织好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抢险物资。

7.在矿井主、副井井口周围不影响生产的地方备足装好的沙袋,数量必须满足在井口四周垒起的高度不低于1米以上垒起沙袋,高度一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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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机电科做好防排水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配套工作,对试验、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保证排水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9.在雷雨天气矿安排专人加强领导值班跟班和现场检查工作。 一旦发生洪水灾情,矿井口防止洪水溃入井下指挥部启动运行本措施和预案,各相关单位的防洪组织机构及救援组听从指挥部的指挥进行抢险工作,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① 立即向上级汇报实情。

② 根据灾情的性质,安排井下各水平泵房进行救灾排水。

③ 遇到特殊情况,指挥部下达命令,调度室安排井下人员有组织的安全地撤出。

④ 其它事项严格按矿\"雨季三防\"工作安排执行。 井下防治水预防措施:

1.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留设防水煤柱,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净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矿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3.开采水淹区域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逐级进行审批后,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5.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构造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和厚度等。

6.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程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采取提前探放水,并建立排水系统。

7.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下列措施,由矿主要负责人审批。

(1)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承受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定安全措施。

(2)承压水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建议采取注浆加固底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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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抗灾强排能力等防水措施。

8.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破碎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9.现井巷揭露的各出水点要进行水温、水量、水压等地下水动态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井下排水措施:

1.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排水系统的相关要求,确保排水系统满足排水能力要求。

2.定期对井下水仓、水沟进行清理。

3.水泵、水管、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在每年的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井下探放水预防措施: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采取的措施。每季度要结合生产地区情况提出水情水害预报及防治措施,经集团公司审查后严格执行。每月预测资料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施工单位和安监部门。

2.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要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3.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有可能积水的老巷、老窑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有可能出水地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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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4.探水线的确定原则按《河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执行。 5.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制定防探设计及措施。 (1)穿越流沙层、冲积层、风化带、含水层、积水的新老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小窑筒、封孔资料不清的老钻孔或其他有水害威胁的探水线前。

(2)在被淹井巷下层进行采掘工作,被淹井巷与回采工作面的垂距小于该煤层采高的25倍;与掘进巷道的垂距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时。

(3)采掘地区受底板承压水的威胁,其实际隔水层厚度小于计算安全隔水层厚度时。

(4)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时。

6.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

7.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孔口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九十三至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8.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88条。

9.探水施工过程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9、290、291、292、293、294条的规定。

10.排除下山积水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员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1.严格执行防探水通知单制度。防探水通知单要简要说明水害情况,探水情况,附有局部平(剖)面图,明确规定停止掘进位置。防探水通知单由防探水技术人员填写一式七份,交探水单位、掘进施工单位、安管部、通风区、生产技术部及测量各一份,归挡一份。

12.施工单位要在工程竣工5日内,编制完成竣工报告,报生产技术部,并提出工程验收申请。调度室接验收申请,由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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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预警行动

预警条件:

矿主管领导、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生产单位负责水害事故的预防、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据水害事故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1.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地面的两个奥灰观测孔,奥灰含水层水水位及水温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水位及水温有明显变化。

2.工作面突然涌水或其水量超过排水能力。 预警方式、方法

1.通过检测系统的数据分析。 2.通过安监、监测人员现场电话报告。 3.通过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电话报告。 4.报警电话: 96700、67739。 预警条件信息发布程序

调度室通知经理、总工程师、各副经理、各副总、通风区、安全管理部及各井下单位,并发出预警。

4.4 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严重、较重、重、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加以表示。

红色等级(严重):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Ⅰ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等级(较重):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Ⅱ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等级(重):预计将要发生重(Ⅲ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蓝色级别(一般):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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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报告程序

5.1 信息报告要求与流程

1.设立预警报告接警专用电话(设在调度室),96700、67739。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预防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应急管理系统中,明确预警管理机构办公室、预防与预警负责人及相关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系电话。

2.需要报告预警信息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出现事故的征兆具体内容,地点、发现事故征兆的简要经过、预警区域作业内容、人员分布等。

3.调度员接到预警汇报后,立即电话通知各井下单位,要求各单位立即通知本单位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同时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单位。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要直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5.2 信息报告方式

1.人工现场预警信息报告方式

①现场预警信息报告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在最近的地点使用井下调度电话报告预警信息或扩播电话报告预警信息。

②要根据矿调度室下达的预防与预警处置措施,监督现场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

③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 2.监测监控系统

①监测监控系统发出声光告警信号,或采用了系统自动断电措施,告警区域作业单位的当班负责人要立即报告调度室核实情况,要征求并听取调度室下达的预防与预警处置意见。

②报警区域作业单位的当班负责人要立即落实调度室下达的处置措施并根据情况的变化继续报告预警信息。

5.3 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1.矿相关部门及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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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室及主任(副主任)、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及负责人、安全管理部及负责人、地质科及负责人、通风区、机电科、井运区、设备管理科、机电科、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安全副经理、经营副经理、经理。

2.值班和通信方式

①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其他相关单位也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②各单位的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副经理、经理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③ 如有事要离开煤矿现场时,必须按照矿上规定指派应急事件处置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必须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5.4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电话形式的预警报告要作好电话记录,力求记录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上井后要填写详细的报告。

2.监测监控系统的报告以监测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不得对数据进行修改。

3.预警预防措施以相关领导签发的调度通知形式下达。紧急情况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4.预警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的发生原因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抢险处置情况等,必要时附现场简图。

5.汇报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地点、可能的影响范围、预警区域涉及的区域的巷道、通风系统、风流情况及瓦斯浓度等。

5.5向外求援的方式

1.发现明显事故预兆,现场人员都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请求救援。 2.矿调度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响应程序”进行报告,并按照要求请求专业应急抢险队伍进行处置。

3.顶板事故预兆可先下达处置意见,再行报告。

4.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的现场人员在向外求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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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6.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根据《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应急预案响应分级标准,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响应级别依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Ⅰ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后10人以上29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后3人以上10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人以上3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1.当调度室接到水害险情报告,立即启动水害应急预案,通知所有下井单位值班室,通知井下的有可能受水威胁地区作业人员以最快速度按避灾路线升井。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总指挥,同时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总指挥根据水害事故情况,迅速决定启动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的级别,按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并安排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本预案中矿井突发水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赶赴到矿,组织力量现场实施救助。

2.未发生人员伤亡且突水量不超过工作面排水能力时,现场人员要在跟班领导、班(队)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救灾和避灾,就地处理,加固工作地点支护,封堵出水点,以免事故扩大。维护好排水设施,并将水害情况,水害可能发展及水害治理情况随时向矿调度室和水害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在水害事故发生前,各工作面掘进或回采前都要按预计最大涌水量安装排水系统。

3.事故单位汇报突水量超过工作面排水能力,但不超过采区排水能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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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水害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机电、通风部门保障事故区域的安全供电和通风,同时要立即组织水害可能危及的生产地区人员按该地区的避水路线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全力组织施工力量和排水设备、设施进行抢排水工作,保证所有排水设备在应急情况下能全部投入使用,将水害情况,水害可能发展及水害治理进展情况随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4.事故单位汇报突水量超过采区排水能力,但不超过矿井排水能力,水害事故现场技术组应尽快根据出水量和矿井排水能力,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排、堵截治水和抢救遇险人员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以便迅速治理水害和组织抢救。防排水管理组要保障井上、下安全供电,保证主、副井、主扇风机、主排水设备等要害地区设备的正常运行。全力组织施工力量和排水设备、设施进行抢险工作,必要时调用矿储备库抢险设备和物资或向集团公司申请调用集团公司特储抢险设备和物资。水害事故抢救管理组要尽快及时掌握灾害范围、搞清事故地区人员分布情况,实施抢救遇险人员的技术方案,以便迅速组织抢救。负责组织安全监察部、设备科、医院、保卫部等有关人员,负责组织被困人员、工伤人员的抢救、抢险物资供应和维持矿井安全秩序,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必要时调用集团公司特备抢险人员和物资。

5.当事故单位汇报水害到达突水事故,造成重大人员死亡和被困或可能造成矿井被淹的水害事故时,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启动矿井中央泵房和潜水泵井所有排水设施,实施抢险救灾。并立即组织井下工作人员按所在地区的避水路线安全撤离。

接警

1.调度室24小时值班,随时接听事发单位的报警电话。

2.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首先做好记录,其次对内容分析判断。 3.符合启动条件的按启动程序启动本预案。不符合启动条件的按日常安全生产事故要求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如有关领导提出启动本预案的,转入启动程序。

应急启动程序:

1.调度室调度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符合启动条件的,汇报调度室主任,直接启动。

2.不符合启动条件的按日常安全生产事故要求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如有关领导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再汇报调度室主任,直接启动。

3.启动程序包括(通知人员程序、应急通讯程序、资源调配程序、上级报告程序、公众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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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通知程序:

1.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工作的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第二时间通知救援救护部门。第三时间通知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保障部门。第四通知其它单位和人员。

2..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不能及时赶到调度室,通知第二负责人,并依次递推。

上级报告程序:

1.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对现场事态进行评估,应急总指挥决定是否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2.办公室根据应急总指挥部指令撰写通报,并报应急总指挥部审批; 3.由应急总指挥责成相关人员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4.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补充适当的事件情况; 5.保留报告文稿,同时记录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 6.报告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概况和人员伤亡信息;

对周边社会人员造成的影响初步情况; 现场救援活动进展情况; 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需要紧急处置和协调的问题。 公众管理程序:

1.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警报系统,启动何种警报;

2.若事故影响到周边企业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由办公室负责联络通知,必要时通知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协商启动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警报系统;

3.进行应急广播,向职工或周边居民发出紧急公告,传递紧急事故的有关重要信息(例如,对生命健康的危害,自我保护措施,如果实施疏散,使用的疏散路线和庇护所等);

4.在必要情况下,除了利用警报器和紧急广播系统外,集团公司公安分局组织人员使用机动方式(如广播车)辅助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

5.通过事态评估,应急总指挥决定是否取消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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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与控制程序:

1.调度室接警后,在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到位情况下,由值班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临时应急总指挥;

2.应急指挥部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临时应急总指挥移交指挥权,汇报先期抢险情况;

3.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副总指挥协助指挥,其他成员负责具体指令的下达并向应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

4.在现场指挥部未到位情况下,由事发单位第一负责人担任现场应急指挥组长;

5.现场指挥部成员到后,临时现场应急指挥组长移交指挥权,汇报先期抢险情况(井下事故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由经理担任);

6.现场指挥部组长全权负责现场应急指挥组织工作,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执行应急总指挥的指令,其他成员负责具体指令下达并向现场指挥部组长报告;

7.场外应急队伍的启用。应急指挥部对现场事态评估,应急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场外应急队伍,应急副总指挥根据相关协议联系启动应急队伍;

8.重大应急决策采用民主集中制,应急指挥部成员集体讨论,应急总指挥最终决策;

9.指挥与控制程序包括: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事故抢险、警戒与交管、人员撤退、现场监测、专家支持、应急人员安全防护、上级联络、人员安置等程序。

人员救助程序:

1.事发单位或现场指挥部组织统计受害、受困人员数量,查清分布位置、分析其健康状况;

2.将受害、受困人员的情况交给灾害救援组和医疗救护组;

3.现场灾害救援组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先救助人员再消除险情,必要时同时进行;

4.救护受伤人员按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 5.救助过程中注意发挥互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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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程序:

1.医院成立医疗救护组进行统一指挥、协调;

2.视现场伤亡人员情况在事发单位或现场建立急救站,设置明显的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3.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等;

4.针对事故性质为应急抢险人员提供培训和指导,保证其掌握正确的抢救方法;

5.如果出现死亡事故,根据指示对死者进行运送和处理;

6.对现场应急供水、废物处理、食品、免疫、消毒等提供卫生和医疗建议;

7.记录伤亡汇总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8.如现有应急医疗救援力量不足时,及时联系外部医疗救援力量; 9.内外部应急医疗救援力量服从统一指挥。 事故抢险程序:

1.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首先要利用现场条件控制和消除险情; 2.现场人员不能控制和消除险情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由事发单位应急抢险小组控制和消除险情,并有负责人担任事故抢险小组长实施抢险;

3.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和现场灾害救援组实施抢险指挥; 4.现场灾害救援组随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并提出抢险方案建议; 5.根据事发状态,现场指挥部确定应急抢险方案,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6.必要时,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应急指挥部根据救护协议确定联系相关应急救援力量;

7.当有外部应急救援力量时,遵循“统一指挥”的原则; 8.抢险过程中遵循“以人为本”原则,抢救受伤人员优先。 专项减灾、灭灾应急功能程序:

在事故抢险过程中针对不同危险源,依据灾害严重程度、范围大小、救援队装备条件,矿井物资条件等,确定救援及减灾、灭灾方法。一旦方法被指挥部批准,必须及时提出该方法的执行程序,其基本程序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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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施工内容、工程量、施工条件要求、施工先后次序、是否有临时工程、设备一览表,器材一览表。

2.选择施工地点,实施先临时后永久,坚固、安全。 3.迅速组织设备、器材、到达指定地点。

4.在施救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环境检测站,对相关参数进行检测,指导施工。安监人员必须现场监督。

5.无论救援、减、灭灾均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执行,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原有生产系统和安全系统。

警戒与交管程序:

1.警戒和保卫人员对危险物质事故必须进行有关培训,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

2.保卫科接到警报后立即赶赴事发单位或事发现场,与事发单位保卫部门组成现场警戒保卫小组,由武保科负责人任组长;

3.对已确认的可能重大事故地点,标明周围控制点,设置警戒区域,派人对现场封锁;

4.对警戒区域外围的交通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检查,经应急指挥部允许的相关人员方可进入;

5.指挥危害区域内人员撤离、保障车辆顺利通行,指引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及时疏通交通堵塞;

6.根据现场指挥部指示,派人对矿重要目标和财产进行保护; 7.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防止群众过激行为; 8必要时与政府部门联系,救援车辆不受交通管制,对其它车辆实行交通管制。

人员撤退程序:

1.由应急指挥部对现场事态评估,发布疏散命令(包括对疏散路线、交通工具、搭乘点、目的地所做的安排等);

2.保卫科负责地面事故的人员撤离组织工作,安全监察部负责井下人员撤退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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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对周边群众疏散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疏散命令,由综合办公室通知当地政府部门,保卫科协助对当地群众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4.在疏散过程中,做好交通控制、引导、自身防护措施,做好相关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5.在撤退过程中,发现避灾路线被堵死无法撤退的,应到就近的临时或永久避难硐室躲避,或就地搭建临时避难所进行躲避,临时避难所要靠近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管路。

现场监测程序:

1.现场监测与评估应急人员根据现场指挥部指示携带监测仪器、设备到指定地点;

2.监测与评估主要负责人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制定现场监测方案,并报现场指挥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事故现场监测人员到事故区域进行检测时必须穿上防护装备,保证监测人员的安全;

4.及时准确地将现场监测数据和基本分析情况向现场指挥部汇报。 专家支持程序:

1.现场应急指挥部视事故性质首先启动内部专家组,由现场指挥部提出要求,人力资源部提供人员名单;

2.需要增加外部专家时,现场指挥部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责成有关人员协调办理;

3.专家组的意见与建议要充分体现民主;

4.现场指挥部对专家组的意见与建议做出决策:采纳、部分采纳、不采纳等。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程序:

1.对应急人员有关保证自身安全的培训安排,包括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等;

2.应急队伍或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必须由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有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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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事故的性质,合理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同时在收集到事故现场更多的信息后,应重新评估所需的个体防护设备,以确保正确选配和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4.根据事故性质确定消毒设施、设备;

5.对现场事态评估,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是否撤出应急救援人员建议,以保证应急响应人员的安全,避免二次伤亡;

6.现场应急人员在离开现场时要经过检查确认,必要时进行消毒等措施。 人员安置程序:

1.由应急指挥部对现场事态评估,决定启用临时安置场所;

2.综合办公室根据应急总指挥部指令指导启动临时安置场所,组织对食品、水等生活物资调配;

3.后勤服务中心组织保障临时安置场所的后勤保障; 4.综合办公室组织保障临时安置场所的通讯; 5.医院组织保障临时安置场所卫生;

6.对被安置人群分类安置,在安置过程中,党建部和工会等部门人员要做好相关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7.保卫科维护安置场所的秩序 事态控制与评估

1.现场指挥部将监测、评估及事态控制状态的建议汇报总指挥部; 2.总指挥部做出事态控制与否的结论;

3.如果事态控制好,可保持现有的应急救援状态或结束;

4.如果事态控制不好可改变现有的应急救援状态,再投入内部救援力量或请求外部支援;

5.事态控制与评估包括外部支援程序。 外部支援程序

1.需要本单位外部有关人员或力量支持时,由指挥部决定; 2.需要外部救援队伍支援时请求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 3.需要外部专家支援时有关部门直接与专家或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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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外部有关救援装备或社会资源支援时由物资分公司(或相关部门)联系。

6.3 扩大应急

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较大突发事故(事件)时,由矿应急救援办公室报请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果突发事故(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严重,超出本矿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其他厂矿提供援助和支持,这时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将情况立即上报集团公司,由上级部门直接指挥,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应急资源共同参与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

扩大应急基本条件:

遇有如下情况应及时提出扩大应急。

1.经对灾区侦察与原报告情况有较大出入,原定救援、减灾、灭灾方法、措施失效。

2.经现场环境检测及其它观测点检测,矿井有害气体含量持续提升,说明灾害未被有效控制。

3.矿井通风系统的观测点,测得通风系统有关参数极不稳定。说明通风系统已被灾害持续侵害,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4.灾害区域内,顶板未被有效控制,或存在较大不稳定空间。可造成再次大面积冒落并形成瓦斯积聚。

5.因空间限制,排水能力等于或小于突水能力。

6.救援过程中由于措施不当或违犯《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造成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或灾情扩大。

7.在救援过程中需要某种方法或措施,但有违相关规程或规定。 8.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认为应进行扩大救援。

6.4公众动员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过程中,需要本矿员工提供保障或便利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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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发布员工动员令,负责矿内员工的动员工作,并搞好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周边群众提供保障或便利情况时,矿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与矿区政府联系,请求矿区政府的支持。

6.5应急行动

指挥与协调

1.接到较大、重大事故(事件)报告后,矿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应急指挥部成员迅速到位,通过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

3.开通应急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

4.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必要时协调外部应急力量救援。 5.根据事件性质,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事件基本情况、评估情况及应急措施向有关单位进行报告。

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医疗卫生救助

矿急救站、医院负责按照专业规程进行初步的现场医疗救助工作;大规模、专业的医疗救助工作由集团公司总院负责处置。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职工的安全防护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与矿区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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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应急状态下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升井。 4.启用井上(下)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社会力量参与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互助协议等方式寻求可调动的社会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应急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6.6应急结束

救援终止的条件

如在救援过程中出现无法控制的事态,即在事故灾害或次生灾害无法控制和消除、再行抢险救灾可能造成救护人员严重伤亡的情况,由抢救组提出申请,现场专家组论证并提交书面报告,救援指挥部同意,向集团公司和同一响应级别的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现场环境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消除。

(2)达到《标准》并经专家组现场核查通过,出具书面报告。 (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完成的事项

(1)在应急结束后,要抽调专门力量修复巷道、清理煤矸、确保通风系统畅通,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缆、更换损坏的设备和设施、详细检查作业区域和邻近地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清理污染物,疏通排水系统等。

(2)成立以生产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牵头的,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地质科、通防室等相关部门等参加的矿生产恢复领导小组,制定生产恢复方案。

(3)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和程序 ①.恢复正常状态的条件

通风系统全面恢复,能够实现井下的正常通风,井下变电所、采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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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及其他有关地点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②.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一是检查中央变电所、泵房、电气设备、供电电缆及风流中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标准以下时,保证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完好时,恢复地面对中央变电所变电设施上端的供电,不能恢复中央变电所对采区变电所的供电。

二是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标准以下时,保证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完好时,恢复对采区变电所上端的电源供电,不能恢复采区变电所对采煤及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的供电。

三是检查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瓦斯情况,在确认瓦斯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标准以下,并且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完好时,恢复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的供电,待井下全面恢复正常供电,各项指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后,矿井即可恢复正常生产。

(4)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事故发生经过和伤亡人员统计表 ②安全整改计划和措施 ③相关预案修改稿 ④恢复生产措施和计划 ⑤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⑥与相关业务资料

(5)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资料 ①事故发生前的各类生产报表和记录复印件 ②安全监测系统的数据 ③安全管理制度 ④相关作业规程 ⑤相关操作规程 ⑥相关技术措施

(6)30天内完成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7.现场处置方案

7.1 现场处置措施

现场抢救:

1.发现透水征兆或突水的初期,现场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同时报告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在原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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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2.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

3.对于受到伤害的矿工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4.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否则,不仅达不到抢险救灾的目的,反而会造成自身伤亡,扩大事故。

现场情况汇报及发出报警:

水灾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同时应利用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及时向二水平和其它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现场组织撤离:

现场发生突水,井下职工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离事故地区。撤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撤离前,现场负责人必须将人数清点清楚,并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告知矿领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水平,尽量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同时停掉事故区电源。

2.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压力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碰伤。

3.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5.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被堵塞而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6.撤离中应保持好程序,不要慌乱和争抢,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灾区紧急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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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快速建造的临时避难硐室。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防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

2.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人员及时发现,进行营救。

事故抢救:

1.矿调度室接到水灾报告后,要立即向矿领导、集团公司调度室、集团公司领导报告。

2.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到达指定位置,以便随时调用,更快地营救遇难人员。同时,根据事故地点、突水量的发展趋势和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3.透水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尽快准确地核查井下人员,如发生人员被水堵于井下,首先应制定营救措施,及时组织力量抢救遇难人员。为此,要准确判断人员可能的躲避地点,根据涌水量和排水能力,估计排水所需时间。当判断有人被堵在高于积水面的独头上山巷道时,在必要时可采取通过钻孔输送食物等措施。

4.透水后,立即通知机电区泵房人员将水仓的水位降到最低程度,以争取较长的缓冲时间。

5.应尽可能将水引入水仓,启动全部排水设备,调动一切人力、物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排除积水。

6.加强通风,排出透水涌出的有害气体,并检查其浓度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时,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7.检查维护所有排水设备和输电线路,了解水仓现有容量。如果水中携带大量泥砂和浮煤时,在水仓进口处的大巷内分段建筑临时挡墙,使其沉淀,减少水仓淤塞。在水泵笼头被堵塞时,要立即组织人员下水清除水笼头上的杂物。

8.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组织水文地质人员分析判断突水来源和最大突水量,测量涌水量及其变化,查看大口水井及地表水体的水位变化,以及各个水文观测孔的水(位)压,判断突水量的发展趋势,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淹没整个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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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文地质专家介入,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制定预防和恢复生产的措施。

10.配合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制定具体专项急救预案。

7.2 矿井水灾避灾路线

各地区发生水灾时,只要不是独头上山,都要本着“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原则,从本工作地点就近进入上山巷道,从风井撤至地面。独头上山的人员也要尽快从工作地点撤下来,然后就近从上山巷道撤退直至安全地点。各采掘作业工程都必须明确规定水灾避灾路线并认真向每个作业人员贯彻。

当发生重大水灾事故时,调度室要及时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人员撤离,井下各工作地点的人员接到通知后,要迅速沿避水灾路线从风井梯子间撤离升井。

8.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事故信息发布的唯一权威单位。公司综合办公室协助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

9.应急恢复

总指挥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情况,布置后期处置工作 1.命令全矿井结束全体应急救援状态,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各部门开始恢复正常作业。

3.通风、机电、调度、通讯等部门由一名科级领导带队,进入受灾区域,恢复灾区的通风、机电、通信、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

4.地面由相关单位领导负责,进行现场清理和公共设施的恢复工作。 5.待事故调查组同意后,要将现场的顶板支护好,风、水、电等各项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恢复生产现场环境。

6.调度室将应急救援的相关实况资料整理好后交给事故调查组。

7.由安管部牵头,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事故进行评估、总结,由安管部写成书面材料,逐级报告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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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由后期处置单位负责进行伤亡人员安排、保险索赔等膳后工作。

10.保障措施

10.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期间,公司通信部门主要领导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司行政电话、调度电话和计算机网络的完全畅通,开通备用线路,保障应急命令顺利下达。

(2)公司设通科指派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为指挥部提供内网、互联网、传真、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系统和装备的现场服务。

(3)公司指挥中心(调度室)、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组成员要不断对现场报警信息、侦察小分队报告的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公司指挥中心(调度室)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快报和抓紧绘制事故示意图,待事故灾情基本清楚后要按照要求编制电子图件。

10.2应急队伍保障

(1)矿山救护队承担抢险救灾任务,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就近原则配置救护资源。必要时可约请其他救护力量增援。

(2)范各庄医院承担医疗救治职责,井下急救站承担现场第一时间的救治任务。按照事故性质,医疗救治单位要做好各类急救物品、器材、设备、药品的准备工作。

(3)经考试合格的急救员,在专职救护队指导下,从事辅助救援工作。 (4)发生地质和自然灾害时,地面灾害处置可在矿区管理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充分发挥自愿人员的作用。

(5)矿山救护队应按照《矿山救援规程》的要求配置装备。

(6)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备专用警灯、警笛。车辆要喷印应急救援或医疗救护的标志。

10.3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在水灾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常常需要有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做保障,详见下表。(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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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事故抢险应急资料信息

资 料 名 称 生产指挥图 充水性图以及其他 地质科水文组 水文地质图 井上下对照图、地表地形图 避灾路线图 泵房以及供电系统图、排水管路系机电科技术组 统图 技术主管 地质科绘图组 通风区技术组 地质科绘图组组长 技术主管 地质科水文组组长 存放地点 生产技术部 保 管 人 生产技术部部长 10.4经费保障

公司制定年度“应急管理经费计划”,纳入安全基金经常性支出项目。

应急管理经费包括: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装备维护更新、应急物质储备、预案编制和维护、应急工程和抢险救灾备用金等。计划批准后,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10.5其他保障

(1)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在公司和股份及集团公司范围内聘用不同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在抢险救灾时参加指挥部下属的专家组工作。

(2)物资供应部门制定应急工作物资保障专门措施,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事故后,必须保证井上下运送人员、救援物资的运输车辆的使用,使其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4)车队管理单位在抢险救灾时,要确保指挥部对车队辆调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运输部门的主要领导要24小时值班,制定应急状态时的行车安全措施。

(5)保卫部门负责应急治安管理,设置地面警戒,保障重要部门的安全,必要时请求属地公安部门增援。发生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要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发动和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开展群防联防,协助作好治安工作。

(6)后勤保障部门做好应急生活服务工作,为指挥部、救护队、遇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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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亲属搞好生活服务,协助处理相关具体事务。

(7)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和工会要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11.培训与演练

11.1培训

(1)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水害应急管理培训教材的引进,组织编制培训年度计划。对应急指挥部成员、作业人员、救护队员进行分层次培训。

(2)安全管理部和党建部做好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事故灾害可能涉及人员民众宣教工作,必要时要发布安民公告。

(3)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公众和职工说明矿山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矿山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4)公司协助范各庄医院组织医疗自救互救的宣传和专项培训,提高职工急救处理水平。

(5)新员工的培训必须增加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内容。

11.2演练

(1)公司每年举行一次演练。

(2)根据属地权威部门发布的地质和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适时安排地面灾害的演练。

(3)水害事故灾害的演练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配合。 (4)演练前,生产技术部要编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规定演练的内容、操作方式、参加人员、技术保障措施、演练预案、评价标准、经费预算等,经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5)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要报送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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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发生事故召集各级人员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分公司单位和负责人姓名 经理 总工程师 安全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经营副经理 机电副经理 生产准备副经理 社区主任 地测副总 安全副总 规划副总 采煤副总 掘进副总 开拓副总 机电副总 经营副总 安管部长 调度室主任 救护队值班室 救护队队长 安监部值班室 综合办主任 医院办公室 医院院长 井运区调度 井运区区长 通风区调度 通风区区长 地测科科长 机电科调度 机电科科长 物管科科长 生活后勤科科长 护矿队队长 电话 办公室 67202 67515 67223 67779 67472 67264 67284 67473 67606 67393 67712 67744 67182 67259 67314 69852 67937 67924 67672 67352 67239 67135 67474 67124 67482 67642 67652 67308 67470 67543 67185 67124 67306 67583 号码 住宅 xxxxx xxxxx 67750 xxxxx 25562 67675 xxxxx xxxxx 67162 67053 67164 69082 67639 69892 67655 67602 xxxxx xxxxx xxxxx xxxxx xxxxx 69073 xxxxx 67171 xxxxx 69205 xxxxx 67053 xxxxx xxxxx 67616 67772 67726 67634 电话通 知时间 接电 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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